发表于 2007-06-09 17:00 IP属地:浙江
LZ啊 我已经试了至少3次了 前一个月左右还把我的反光镜刮了 你如果不信我明天可以照个相片给你看 按你说的情形用蜡擦以下就没事了 真没必要再要人家100块钱 你既然能开着皇冠 每天的消费至少也要10 ...
呵呵.也许你是对的,这一百元放他那里肯定比放我这里价值更大.我接受批评,我反思,我检讨,我忏悔!需要说明的是,当时的情形是我完全按照交通规则行事,且车子准备拐弯,基本是非常缓慢移行,那个地段只要稍微小心就根本不会发生碰撞,我在拐弯时还特意观察过后边,根本就没车.哪知那毛糙小子不知哪里钻出来,电动车开得飞快,开得太过随意,根本没看周边车况,否则是完全可避免的.幸亏他在十几米外带了刹车,冲到我车前时车速已很慢,路上黑黑的车胎印划了好长,否则我的车恐怕就得大整容了.撞后他还百般抵赖,想把责任全推我身上呵呵..费了不少口舌,逐条摆理,最后讲得他自知理亏,哑口无言.的确,我并不在乎一百两百,当时拿这钱,一是觉得他违反交规撞我车,该赔.第二也是主要的是给这小伙子一个教训,开车不能这么横冲直撞.赔点钱也长个心眼.要不吃亏的是自己.当然现在听了大家的批评,也觉得处理得的确有些欠妥,一笑了之会更好么??
另外再唠叨两句,之前我骑自行车,现在我是皇冠车跟自行车轮着开.从没觉着有什么不恰当的地方,更不觉着素质跟车子有何关联.跟钱多钱少似乎关系也不大.千江有水千江月,万里无云万里天.佛说;善护念呵...坛子在大家的悉心呵护下,氛围不错,平和,洁净,温暖,是闲暇时分来坐坐,小饮一杯茶的好地方.如因我这件有争议的小事,搞得不愉快,甚至恶语相加,就是我的罪过了呵.此事就不提了罢,我请楼上几位喝茶.哈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