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表于 2008-10-14 13:22 IP属地:广东
你呀,还是回你的马坛去混吧,我是什么用不着你来说,呵呵,就你那样还能捧人,也不洒泡马尿照照自己。
呵呵,本来不想和你谈了,既然说到人身攻击了,那我小小奉陪一下。
我的马尿无论如何是强过汝之狗尿,何谓狗?无端犬吠者,狗也。何谓狗杂种?杂种者,混血也。你帖改装后的内饰弄虚作假在先,不懂装懂、偷换概念、晃点众人、被揭穿后见人就咬在后,称之为混血的狗也真真的不冤枉了你。对了,问一句,犬齿多少了?这份子YY,这份子无知,怎么看都是未成年嘛。
马坛哪有这里好呀,吃饱了,喝足了,逛逛迈坛,听听你叫,遛遛你,其乐也融融。